次日,这是梦洁失联后的第二天,聚餐后的第三天,潇男早早地起来去了趟梦洁上班的公司打听了一番,梦洁的同事告诉他,梦洁早就辞职了,离职日期刚好是聚餐那天。
潇男越发感到不解了,梦洁辞职的事为什么没有告诉自己?潇男满脑子都是问号。
刚回到家里不久,敲门声响了。
潇男拉开门:“是任曾,敬刚也在,快请进。”
进屋坐定。
敬刚道:“我听任曾说你遇到事儿了,就一起过来看看。” “是啊,这就是梦洁留下的信。”潇男拿出字条递给敬刚,接着解释:“她昨晚回来过,今早还给我准备了早餐,然后她就急匆匆地走了,走之前还在我脸上留了个口红唇印。你们看,早餐还在那儿,我都没心情吃。”
潇男一脸愁容地等着敬刚与任曾二人看着字条。
任曾问潇男:“这信上说她有乳腺癌,你发现过她有什么征兆吗?”
“没发现过,信上说已经到了无法治愈的阶段,如果是真的,我不可能毫无察觉。”
任曾道:“依我看,她就是很介意你跟薄倩之间的事,找理由离开你的吧。那个事虽然不是你的错,但是,对错和心理上能不能接受,根本就是两回事。”
“还有些让我不解的地方,你看,这面包是我们平时储藏在冰箱里的,她今天是顺手在冰箱里拿了个面包放在这里给我当早餐,然后就急匆匆地走了。往日她都会亲手给我做一份早餐放到这里才会去上班。因为她自己也要吃,都会顺便给我做一份。”
任曾道:“如果是我,这最后一次,无论如何也要亲手再为你做一次吧,就算今天走不成,还有明天,还有后天呢,何必这么着急?”
敬刚微笑着道:“梦洁对他和薄倩的事不是很不爽吗?还亲手给他做什么早餐?”
潇男道:“这张字条写得还比较矛盾。”
“哪里矛盾?”敬刚问道。
潇男一边回忆,一边说起了那次薄倩打电话来谈判的事。
那次薄倩打来电话,潇男听不见电话那头说了什么,只听见梦洁很不耐烦地回答薄情:“这种事跟我有什么好谈判的?是你在横刀夺爱,要不要我哪天抢了你口袋里的钱,然后再跟你谈判这个钱该归谁,你乐意吗?真是可笑!我和潇男要不要在一起,决定权完全在于我和潇男,我有权选择放弃,潇男有权选择不要我,但你这局外人没任何资格和资本跟我任何谈条件,请不要再打扰我,再见!”
当时梦洁的态度那么坚决,而这通电话的时间就在这个月的月初,梦洁离开时留下的字条上称,她检查出癌症的时间是上个月。
上个月她就知道了自己必须离开我,离开世界,而这个月月初还在电话里怒斥薄倩横刀夺爱,这真不符合情理。
任曾问道:“昨晚你喝醉之前,你们都谈了些什么,你还记得吗?”
潇男道:“喝醉前的谈话我当然记得,大家都没有提到我与薄倩之间的事,就是纯粹的吃饭喝酒而已。”
“你是不是怀疑你喝醉后,薄倩设法把梦洁弄没了。”任曾问道。
潇男道:“是有这种怀疑,可是,她一个女孩,一夜之间能把一个大活人弄得活不见人,死不见尸,她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本事?”
任曾思量着:“还有,这字条如果是假的,那是谁放到你家来的?”
“可能性最大的就是薄倩,梦洁和我没有其他仇人。薄倩弄这张字条,一是为了制造假象,二是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,因为目前梦洁不太欢迎她来我家,昨晚如果梦洁在家她就不在。”潇男顿了一下,又接着说:“对了,还有我脸上那个唇印,那个唇印也能证明梦洁昨晚回过家,薄倩不在场,这可能也是薄倩制造的假象。”
潇男去卧室梳妆台上看了看以前梦洁用过的口红,口红还静静地躺在她原来摆放的位置,看不出有没有人动过。打开闻了闻,没错,就是早上脸上那个唇印的气味,淡淡的玫瑰香。
潇男回到客厅对任曾和敬刚说:“会吻我的女人总过就两个,一个是梦洁,一个是薄倩,不是梦洁就是薄倩。但是,如果昨晚梦洁一直都在我身边,就不可能是薄倩吻的。”
当时梦洁到底在不在?昨晚她到底有没有回家与自己同枕共眠?今天早上茶几上的早餐到底是不是梦洁准备的?这一连串的谜团,让潇男苦思良久,也没能得出结论。
潇男开始大胆推测:“有没有可能,昨晚我喝醉后,梦洁遭到了控制,并没有送我回家,而是薄倩送我回了家,字条和早餐,还有唇印都是薄倩留下的。”
任曾道:“我觉得有这种可能。”
潇男满脸疑惑地说:“送我回家,留下早餐、字条、唇印都很好解释,可是,她是怎么做到把梦洁弄得活不见人,死不见尸的?”
一旁的敬刚听得不耐烦了:“你觉得你真有本事分析出结果吗?如果你很担心,就赶紧找警察叔叔帮忙吧。”
潇男感到很为难:“报什么警,梦洁不是正常留信出走了吗?都没发现异常,你让人家怎么受理?再说了,极有可能这张字条上还没有她的指纹,而且是打印的,又没有她的笔迹,用这字条当证据意义不大,我们自己先看看再说吧。”
任曾道:“是的,如果事情真的是这样,她既然懂得用打印的方式,不暴露自己的笔迹,肯定也懂得不留下指纹。那字条肯定是事先被她带在身上的,聚餐的时候口袋里也可以准备一副手套,来潇男家里的时候又戴上手套把字条放到了桌子上。”
敬刚一脸不屑地对任曾说:“他就是个二流推理小说作家而已,你还真当他是福尔摩斯啊,你以为他真能靠自己找出真相?”
任曾道:“我还真比较相信他,潇哥还算是小有名气的推理小说作家,怎么就是二流作家了?”
任曾与敬刚同龄,都是27岁,两人比潇男小1岁,所以称潇男为潇哥。
“就他那点名气,能说明什么?他只能算二流作家。”
“那你认为什么样的是一流作家,什么样的是二流作家呢?敬刚解释一下吧。”
“我认为的一流作家,除了名气大,水平高之外,起码还要得过比较权威的奖,比如像诺贝尔文学奖这类。”
“那什么样的算二流作家呢?”
“就是名气大,但没有得过奖,或者没有得过比较权威的奖项,在我眼里就是二流作家。”
“那三流呢?”
“三流作家,就是刚刚能踏入作协门槛,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作品,也没什么名气这种。至于连作协门槛都进不了,自封的那种作家,在我眼里就是不入流的作家。”
潇男听不下去了:“二流又怎样?别忘了,我可不是只会纸上谈兵的推理小说作家,我首先是喜欢在现实中推理,然后才开始写推理小说的。况且,我的推理小说也是比较写实的。”
敬刚道:“我看你琢磨了半天,也没什么头绪啊,你到底行不行呀?”
潇男摆了摆头:“我跟你说,这个事,推理起来难度非常大,真没那么简单。”
“怎么个大法?”
“通常情况下,推理首先是要知道结果,然后再找可靠依据去分析过程,最终推断出起因。就是把事情发展顺序倒序推算一遍,能找到可靠依据去证实就对了,反正正确答案只有一个。”
任曾好奇地问:“我怎么没有听明白,推理需要知道什么结果?”
潇男解释说:“事情都是有起因,有过程,有结果。主要是,现在我连结果都不知道,梦洁到底怎么样了,是吉是凶我都不清楚。我不知道结果,也不知道过程,更不知道起因,什么都不知道,叫谁来都没用。”
任曾不解地问:“怎么我越听越糊涂?什么样的倒序?什么样的结果和过程?”
“我给你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吧,比如有人栽赃陷害你,你一定首先会知道你被栽赃了,对吧?”
“对啊。”
“这就是事情正序发展的结果,你被栽赃了,这是结果。别人栽赃你的方式就是过程,栽赃你的人以及他的目的就是起因,这样推算回来就是倒序。”
“哦,我明白了。”
“可是现在梦洁的事呢?她这结果是什么啊?活不见人,死不见尸,是凶是吉都不知道,要推理,从何推起?”
敬刚道:“只能怪老天没给你生一只天眼,或者那天晚上你少喝几杯也就不会这样了。”
“你这不是废话吗?”任曾说。然后又问潇男:“潇哥,那现在怎么办?”
潇男道:“无从得知结果,那我现在就只能从过程上入手,去寻找关于过程的蛛丝马迹。从过程上去分析结果,然后推断出起因,再去找证据加以验证。”
敬刚问:“去哪里寻找蛛丝马迹?”
潇男道:“我在清醒状态下最后一次与梦洁在一起,就是在那家原味阁餐厅,醉酒后就再也记不起来她到底去哪里了。”
任曾问:“你昨天去问薄倩,她怎么说?”
潇男道:“她不承认前天晚上送我回来过,没有打听到有价值的信息。我认为,应该去前天晚上那家原味阁餐厅找答案,咱们现在就过去吃饭去,我请客。”
“好。”
“不要开车,我们走路去才方便观察问题,沿着前天薄倩开车带着我们走过的路再走一遍,希望能发现什么线索。”
敬刚开始挑起刺来:“等等,我问你,如果梦洁真有事的话,你觉得第一嫌疑人是谁?”
“当然是薄倩啊。”
“那就对了,你现在不从薄倩身上入手,不去调查薄倩,跑出去逛什么街啊?”
“调查?人家凭什么配合你?我昨天去她那里待了一整天也没能问出什么信息来。”
任曾道:“对,先不要打草惊蛇,不要让薄倩知道我们已经开始怀疑梦洁出事了,要不然可能更不好办了,我们走吧。”
“是的,走吧。”潇男道。
敬刚摆摆头,道:“好吧,陪你们去逛街,我看能逛出什么名堂来。”
三人沿着薄倩开车载着他们走过的路,一路走到了原味阁。
